当前位置:  首页  -  支部风采  -  正文
服务承诺

前卫校区事务专员及办公室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2日 10:30:31    浏览量:

    为了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根据机关党委的“实施办法”,结合前卫校区事务专员办公室的工作职能,特做如下承诺:
    1、根据前卫校区事务专员办公室是学校治理结构与管理体制改革中针对校区事务建立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这一实际情况,结合工作职能,制定校区事务专员办公室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并保证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2、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校区事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了解和掌握校区的实际情况,对校区事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分类,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3、制定校区事务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明确服务职能,落实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4、认真治理校区部分周边地区、家属住宅区环境秩序,改善校区的自然和人文环境。认真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综合治理校区环境。
    5、推动集资建房续建工作。积极稳妥地协调解决校区教职工关心的南区集资建房续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集资房工作按计划完成。
    6、建立和完善校区校友工作机制。认真接待校区校友来访,广泛联络海内外校友,加强学校和校友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7、 做好北区南迁的专项工作。耐心细致的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学校发展建设大局,做好宣传、动员和稳定工作,保障北区南迁工作顺利进行。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