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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南岭校区事务专员及办公室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2日 10:30:06    浏览量:

    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努力创建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机关,我们在工作中郑重承诺如下: 
    1、树立“服务第一”的观念,认真处理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好协调和服务职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处理好教职工反映的问题。 
    2、坚持团结、敬业、勤奋、务实、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廉洁高效的职业道德,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为基层、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不推诿、不扯皮、不懒散、不拖沓,依法办事,秉公处事,透明清晰,光明磊落,不违章办事。
    4、坚持优质服务。坚持从一句“您好”、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茶等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做起,热情、细致、周到地做好来办事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语言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5、加强廉政建设。不利用自己的岗位或不正当关系以权谋私、以岗谋私。
    6、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来访事项能答复的及时答复,解答不了的要作好解释,并将来人引见相关人员予以解决。因非主观因素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所需服务的,应向服务对象作好解释,并另行约定服务时间。
    7、积极推行限时办结制。接待来访,应当在限定的期限内给予办结。能办的要马上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于需要本部门研究后办理的事项,要尽快办结。对于需要协商其它部门办理或会同几个部门办理的事项,要在约定时间内办结或答复,最迟不能超过一星期。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
    8、虚心接受教职工对我们的批评、建议,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9、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