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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机关党委部门职能

一、负责校部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机关各党总支、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节约型、廉洁型校部机关。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机关党员和教职工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各项防范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负责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督促各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组织机关作风督导员选聘工作,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定期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奖励,形成约束和激励机制

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机关处级、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考核、考察和档案审查工作。做好机关各级干部、党务工作者、群团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校部机关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指导各党总支、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审批机关新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负责对机关群团工作的领导,指导和支持机关群团组织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机关工作氛围。负责机关工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登记工作

负责机关党内信息统计、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