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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2日 10:28:21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机关党委《实施办法》的要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以此次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结合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实际,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肃工作纪律、改善机关形象为重点,特向全校师生承诺:
    一、 实行主任负责制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作为本部门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作风建设负总责。
    二、 实行主辅岗工作制
    中心主任、副主任对各科管理实行主管和辅管互补的制度,明确责任、义务和权利,提高工作效率。
    三、 实行规范化服务
    建立健全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中心工作人员配置台式标志牌,明确标识本人工作职责,做到制度化、程序化、公开化。
    四、 严格约束机制,严肃工作纪律。
    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到岗或离岗的要例行请假制度;工作时间内不办私事、不闲聊、不玩游戏、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 加强干部修养,做到文明办公。
    做到办公环境整洁,工作时间衣着得体,姿态端庄;开展微笑服务,对外来办事的师生、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代表要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禁烟场所严禁吸烟。
    六、 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服务效率;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提高管理水平
    和服务质量,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电、来函及前来办事的学生及用人单位代表,要认真负责地处理有关事宜,严禁推托或置之不理;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来中心办事的广大毕业生所涉及的程序、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学生为一件事情多次奔波,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全心全意为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
    七、 爱护学校资源,提倡勤俭节约。树立成本意识,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八、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经常深入到学院和广大学生中,了解学生在
    就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为做好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