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机关党委10项工作措施,结合采购管理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服务承诺。
一、实行信息公开,在校园网上公开采购管理中心工作职责、组织机构、办事程序、工作进程、有关通知及联络方式等涉及服务对象的应知信息。
二、首问负责制,对来电、来信、及来中心办事的校内外人员,若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说明情况,并介绍本中心相关科室或其他单位,若经办人不在,应问明事由,做好记录。严禁置之不理。
三、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公仆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推诿,不拖延,对完成时限做出承诺。
四、上班时间做到三个“严禁”,严禁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严禁上班时间进行网上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工作时间禁止饮酒。
五、文明服务做到“五要”。接待来者要热情;工作环境要清新;工作台面要整齐;办事程序要简约;办事效率要高效。
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于校内外来中心办事人员所涉及的政策、程序、要求提供材料等要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办事人员为一件事情多次奔波,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交易成本。
七、实行主辅岗工作制。为防止空岗误事,在岗位之间实行主岗和辅岗互补的制度。主岗是本岗位业务主办者,辅岗是替补者。当主岗因故空岗时,有辅岗替主岗办理相关业务。凡直接面向社会和基层单位,面向师生员工的岗位,必须明确主岗和辅岗,并建立主、辅岗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义务和权力。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中心内的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当事人依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还要追究本部门领导责任。
九、实行回避制。对于直接涉及教职工及学生个人利益的工作岗位,应实行本人及亲属回避制度,以切实保证行政工作的公正性及公平性。要坚决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