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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医务处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2日 10:32:17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精神, 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水平,结合机关党委下发的《实施办法》制定我处的实施方案如下:
    1. 确定处长为本部门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作风建设负总责。处内各部门制定的作风建设措施按照处内分工要逐级确定责任人,保证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2. 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对本部门对外服务内容(执业医师注册审核、医疗纠纷投诉信访接待、计划生育手续办理、预防保健服务咨询等)及办事程序在网络上进行公开,并在办公室张贴公布上墙,保证管理和服务对象对所涉及信息的知情权。如当事者对所涉及信息不知情,经办人有责任和义务向当事者告知。
    3.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对来电、来信及来我处办事的校内外人员,若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认真负责地处理有关事宜;若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首问人必须说明情况,并介绍至机关有关科室经办人办理。
    4.提出如下服务承诺:
   (1)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审批事宜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确保当天办结。
   (2)信访处理做到认真接待、认真登记、及时沟通,按约定时间答复反馈。
   (3)为临床护理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对出现的护理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4)每季度深入各医院、各科室征求对护理管理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予以工作指导。
   (5)对有关预防保健的上门求助和咨询做到态度热情和蔼,立即办理,讲究办事效率,追踪结果。
   (6)为计划生育各项手续的办理及时准确,让教工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7)为育龄教职工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保证避孕药具的使用指导与供应。
    5. 制定医务处服务规范,实行规范化服务。全处工作人员上班配置带照片的台式标志牌,明确标识出每个人的工作职责范围。做到礼貌待客、规范服务、文明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对于服务对象所涉及的政策、程序、要求提供材料等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办事人员为一件事情多次奔波。为防止空岗误事,对于工作量较大的对外服务,在岗位之间实行主岗和辅岗互补的制度。设立征求意见箱,印制发放征求意见卡片,对每个人进行定期考评,作为评选年度先进个人的参考。
    6. 实行“日清周结”制,每周对本周发生的事情进行小结,明确每月工作日程安排,每月例会总结工作一次。对于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当事人依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追究分管处长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