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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研究生培养处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2日 10:39:58    浏览量:

    为贯彻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研究生培养处结合2005年的工作实际,响应学校党委关于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努力创建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机关的号召,特制定以下工作承诺:
    一、在研究生培养处的各项工作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中的九项内容及实施办法中的10条工作措施为标准,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责任书以中的责任目标为尺度,强化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素质修养,加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树立文明办公的风气,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处的对外形象和整体工作水平。
    二、研究生培养处的全面工作由处长负责,郭学东为第一责任人,与学校领导签定责任书,主抓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全面工作。对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做到宣传到位、要求到位,各科的科长为本科室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同时也是落实工作措施的主要和具体承担人,密切结合本单位和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实际,各自按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将责任书的内容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定期督促检查,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加强尊师爱校、爱岗敬业的引导和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修养,同时要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对业绩突出,工作积极的予以表扬和鼓励;对工作不积极,不负责任,无作为或出现失误的,要予以严厉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渎职责任。工作中要做到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周期,严禁推托和置之不理;做到服务规范化,依法办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办理各单位和部门交办的有关事情,不是本部门或本人承担的工作内容要说明如何办理和找谁办理;对于基层交办且须审批或几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情,应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以答复;实行工作主副岗制,不能空岗,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有人负责受理各项工作事务;为了保证工作中处理问题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实行亲属回避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和公平办事。
    三、对研究生培养处的各项工作,实行多方位的督促检查制度,除学校各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外,研究生培养处内将实行领导和不同科室之间的不定期互查制度,从内部建立起良好的监督机制;不定期的征求各基层单位的有关人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导和研究生秘书等)以及全校教师、研究生对研究生培养处的工作意见,受理各种电话、信件和电子邮件的批评和建议,接待个人和单位的来访,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从外部了解和监督处内人员的工作作风。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实行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作风好的予以表扬和奖励,相反,对于工作作风差的,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以行政处理,并实行通报表扬、批评和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和促进工作作风的良好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研究生培养处为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所做的承诺,欢迎和接受领导和各单位及个人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