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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工作部)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2日 10:39:34    浏览量:

    为贯彻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实其实施办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创建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机关,特制定以下承诺: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为指导,以学习和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意见”为契机,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密切结合本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责任制和“意见”中的九项内容及实施办法中的10条工作措施,提高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工作部)的整体形象和整体工作水平,适应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需要。
    二、工作措施
    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工作部)的全面工作由处(部)长负责,且为第一责任人,与学校主管领导签定责任书,主抓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全面工作;副处长对工作分工中负责或部分负责的工作按照“意见”及其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职责和责任;科长为各科工作的负责人,同时也是落实工作措施的主要和具体承担人,各自按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制,落实和完成“意见”中的九项内容及实施办法中的10条工作措施,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在工作中,要做到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严禁不作为或推委行为;实行工作主副岗制,不能空岗,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有人负责受理各项工作事务;做到服务规范化,依法办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办理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办的事情,不是本部门的事情要说明如何办理和找谁办理;对于基层上报且须审批或几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情,应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以办理或答复;为保证工作中处理问题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实行亲属回避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和公平办事。 
    三、保证机制
    实行督查制度。除学校各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外,处(部)内将实行领导和不同科之间的不定期互查制度,从内部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不定期的征求各培养单位领导和研究生秘书等对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意见;及时受理各种电话、信件和电子邮件及个人或单位来访提出的批评和建议,不断改正工作中的不足,从外部加强了解和监督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工作部)全体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实行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作风好的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工作作风差的,予以批评教育,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和促进工作作风的形成。
    以上是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工作部)为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所做的郑重承诺,欢迎和接受领导、各单位及个人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