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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科技处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2日 10:38:01    浏览量:

    根据机关党委机关党字[2005]01号文件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好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精神,科技处作为学校科研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并对全校各基层单位和教职工做出如下承诺:
    1. 科技处虽然是学校科研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但我们承诺,在开展各类科研业务管理的过程中,充分体现服务质量第一的宗旨。
    2. 围绕学校科技管理工作,我们承诺不仅积极主动地开展具体业务工作,而且积极主动地开展对重点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的全过程实施跟踪服务。
    3. 在开展各类科研业务过程中,我们承诺,对基层单位送交的请示报告和师生员工需办理的事项,能解决的保证及时解决,难解决的争取尽快解决并一次性告之解决时限,不能解决的或不能确定解决时限的,一定做好解释工作。
    4. 在受理各类科研项目对外的申报、各类科技奖励的申报、各类项目的鉴定和登记、各类科研基地业务的办理以及学术、科协等业务,我们承诺能及时受理的,保证及时受理,需要时限受理的,保证一次性告之按照合理时限给予受理。
    5. 在处理传达上级指示和转达各类业务通知信息的过程中,我们承诺在第一时间进行传达或转达,绝不因为科技处处理不及时而延误,为基层单位及教职工争取更多的时间。
    6. 对科研例行审批事项的办理,我们承诺能及时审批的,保证及时审批,需要时限审批的,保证一次性告之并按照合理时限给予审批;
    7. 对于一些复杂事项的办理,我们承诺根据具体事项的实际情况,按照合理时限,以服务对象满意为宗旨进行办理。
    8. 对于部门协商事项的办理,我们承诺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协调,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9. 在处理各类科技管理业务过程中,我们承诺尽可能地减少基层单位和教职工负担,能在校区内解决的就在校区内解决,能到基层单位办理的就到基层单位办理,需要到校部办理的尽可能一次性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