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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

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5日 15:24:12    浏览量:

 

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纪委《关于开展校领导听取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汇报的通知》(2014年12月11日校内通知)要求,现将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时间安排说明如下:
一、12月20日前,机关各部门(单位)依据《吉林大学中层单位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二、12月30日前,机关各部门(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形成述职述廉报告,各单位组织副处级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内进行述职述廉。
三、2015年1月10日前,校领导将集中或分别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四、2015年1月13日前,机关各部门(单位)的自评报告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材料经签字盖章后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1207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jlu.edu.cn。
五、汇报分组等具体要求请详见12月11日纪委通知。
联系 人:刘志伟
联系电话:85168188
 
                                                                 机关党委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