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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

关于做好“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6日 11:14:11    浏览量:

 

校部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2014年吉林大学三育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校部机关“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部机关“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聂宏凯
副组长:郁俊毅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冯正玉刘 娅 刘桂云 巩英春 沈维立 孙长智
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各部门(单位)“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上报及材料审核等具体工作。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管理、服务岗位第一线工作的正式教职工。
(二)评选推荐名额。学校党委分配校部机关“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40名(含“三育人”标兵2名)。根据校部机关具体实际,原则上机关各部门(单位)可推荐上报1名,教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部门(单位)可报推荐上报2名。
(三)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不参加“三育人”先进单位评选。
三、评选条件
各总支、支部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学校党委《2014年吉林大学“三育人”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中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校部机关“三育人”先进个人及“三育人”标兵评选条件请参照“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三育人”标兵评选条件进行。
四、评选办法
1.校部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根据学校党委文件精神和校部机关党委原则意见组织评选推荐。
2.凡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需填写《2014年吉林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见学校党委宣传部通知附3)
3.推荐往届“三育人”先进个人参评2014年“三育人”标兵评选的,应填写《吉林大学往届“三育人”先进个人参评标兵评选推荐表》。(见学校党委宣传部通知附4)
4.各类推荐表请按照学校统一要求下载填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及电子文档报机关党委办公室(行政楼1207室)。
五、时间安排
5月26日-5月30日,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开展评选活动,组织推荐申报。
6月3日-6月4日,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向校部机关评选工作办公室上报先进个人及标兵评选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电子文档发送机关党委邮箱:jgdw@jlu.edu.cn。
6月5日-6月6日,校部机关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党委宣传部。
六、几点要求
1.校部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安排落实。
2.要贯彻学校党委文件精神,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真正把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在管理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典型人物推选出来。
3.推荐上报材料要格式统一,符合要求。先进事迹材料内容要具体、翔实、准确,突出重点,文字精炼。
 
联系人:刘志伟 关升亮 
联系电话:85168188    
Email: jgdw@jlu.edu.cn
 
 
中共吉林大学校部机关委员会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