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服务学生、服务学者、服务学院”,机关党委制定了《校部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试行)》和《校部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规范用语和禁忌语(试行)》,请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参照执行。机关党委将于近期组织检查各单位落实执行情况。
附:1. 校部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试行)
2. 校部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规范用语和禁忌语(试行)
校部机关党委
200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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