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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5日 15:43:54    浏览量:

机关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员工财产安全,现将校部机关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和师生放假开学有关安排的通知》和《关于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出行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寒假期间各单位继续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报送个人健康情况和离返长出行信息,坚持做到“非必要不出市、非必须不出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对教职工进行旅途和居家安全教育,倡导教职工本地过年,不前往境外、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确需前往上述地区的应从严审批,指导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等要求。

2.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放假前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做好水、电、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关严、锁好门窗,发现破损及时维修,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强化教职工安全意识,提醒教职工提高警惕,保管好个人财务,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被偷、被抢、被骗等。不得参与非法传销、传教、集会等活动。

3.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寒假期间值班人员,畅通疫情及相关信息报告渠道。遇有疫情相关情况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上报,其它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并妥善处置。除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科学研究等特别需要外,教职工非必要不到校。

4.各单位要加强保密安全教育,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各保密要害部门(单位)要在假前对所辖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监管力度,认真履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校部机关党委

2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