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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校部机关做好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 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5日 10:34:09    浏览量:

校部机关各党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结合校部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校部机关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二、基本要求

校部机关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教育引导党员担当作为,求真务实,争做“四个合格”党员,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

三、方法步骤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按照学校通知要求,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运用好“新时代e支部”等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3.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各党总支部不单独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总支委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个别部门(单位)因人数原因无法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师生、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

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以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设立党小组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但民主测评仍需通过党员大会的形式落实。如组织生活会以党小组会或党员大会形式召开,则民主评议党员相应环节工作可与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具体程序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按照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综合评定、反馈意见、通报情况、表彰和处置等六个环节落实。

四、有关要求

本次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形式与往年有所不同,请认真研究部署,确保落实到位。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总结报告等材料。

2.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3.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做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校部机关党委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校部机关党委将就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整改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纳入对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考核评价。

请各党支部将附件1纸质版及附件2、3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9年4月5日前报送校部机关党委综合科。

联系人:孟欢

联系电话:85168188

联系邮箱:jgdw@jlu.edu.cn

联系地址: 鼎新楼A707室


附件:

1. XXX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表

2. XXX党支部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统计表

3. XXX党支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



                      校部机关党委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