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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普教办公室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2日 10:26:10    浏览量: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改进本部门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极大地提高办事效率,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强化公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把为广大教职员工和中小学服务始终放在第一位,积极主动的开展各项工作,作到热情服务,周到服务,在实际工作中体现普教管理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自身修养,做到文明办公。努力学习现代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做到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说话文明,讲究礼节。
    三、热情主动,平等待人。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三个一样”:对待生人和熟人一样,对待领导和群众一样,对待教工和学生一样。杜绝“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办事公正,不徇私情,真正做到“三个满意”:让领导满意,让教工满意,让学生满意。
    四、加强时间观念,严肃工作纪律。不在工作日中午和工作时间饮酒,不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不打扑克、不玩电子游戏、不上网聊天、不炒股票。
    五、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对于来电来访、来信反应情况及来本部门办事的校内外人员,做到态度和蔼,详细解释,热情接待。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地及时处理有关事宜;若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做好说明解释的同时,及时报告给领导和有关部门,决不推托或置之不理。
    六、坚持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在中小学人事调动、职称评定、教学评估、评选先进等工作方面,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真正做到透明、公正、公开、公平。
    七、坚持服务承诺制。对所属的附属中小学送交的请示报告、中小学师生反应的各项事情、家长和社会群众反应的各种问题,能当时解决的就当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也要争取时间尽快解决并告知解决时限。不能解决或不能确定解决时限的要做好解释。
    八、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谋私利,树立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以上是我们部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的承诺,请校党委和主管领导以及全校的教职员工监督我们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