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支部风采  -  正文
服务承诺

审计处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2日 10:34:58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机关党委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和学校审计工作职责及特点,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
    为保证管理和服务对象对审计工作所涉及信息的知情权,审计处将对本处制定和掌握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内容以及所掌握的公共资源等信息在网络上或以其他便于查询的形式进行公开;如遇当事者对所涉及信息不知情,经办人员必须负责任地向当事者告知清楚。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
    对来审计处办事的校内外人员以及来电、来信,是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首问人一定负责办理;不是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事情,首问人一定说明情况,并负责地联系、引导或介绍至机关有关处室经办人办理;如经办人不在,首问人一定问明事由,做好记录,然后交经办人办理,决不推托或置之不理。
    三、实行服务承诺制
    根据审计工作的职责和特点,审计处对受理的财务审计项目、工程审计项目,及时实施审计,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对完成项目审计时限做出准确预期,做到:能在短期内完成的项目,一定在短期内完成;对同一单位报审的不同项目,分清轻重缓急,紧急的或重要的先办;实行特事特办,临时性项目随时办;对确因对方原因使审计工作中断或不能如期进行的,一定及时告知对方原因,并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积极帮助对方解决困难。
    四、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对来审计处办事的校内外人员,将其所办事情应具备的或现缺少的资料、证明等手续做到一次性告知,避免办事人员为一件事情多次奔波,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交易成本。
    五、实行规范化服务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审计工作行为,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做到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依法审计;设立标识卡或配置台式标志牌,明确标示全处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方便对外服务;对外来办事人员接待热情、服务周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对在工作中接触的被审计单位的重要数字、资料及商业秘密,未经组织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泄露,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实行回避制
    在工作中,对于直接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项,除坚持实行本人及直系亲属回避制外,认真接受外部监督,保证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和公允性。坚决避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