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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成人教育处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2日 10:34:12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学校机关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质量,成人教育处向社会各界及广大师生郑重承诺:
    认真执行《成人教育处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实施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一切有利于师生,一切服务于师生,一切满意于师生”的工作理念,以勤政廉洁、文明服务、科学管理、开拓创新、团结求实、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基层单位和广大师生做好服务。
    一、明确定位,顾全大局,紧紧围绕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地把校党委和学校的各项决策贯彻到底。
    二、加强思想素质建设与业务学习,将工作作风建设与学校整体发展需要有机结合起来,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社会和师生服务。
    三、以“优质、规范、高效、迅捷”为准则,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接办事宜,加快工作节奏,简化办事手续,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在吉林大学成人教育主网页上公开领导及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处长信箱和服务投诉信箱以及成人教育管理规定、办事程序和公共资源类服务信息。在办公地点设立成人教育处人员去向表及信息公告板。
    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义务和权限,从制度上避免管理真空和“两层皮”现象。
    六、执行首问责任制。对来电、来信及来处办事的校内外人员,做到:属于我处职责范围的,按相关规定迅速回复和办理;不属于我处职责范围,说明情况并介绍至相关机关部门办理。
    七、实行限时办结制。对基层单位提出的要求和师生员工需办理的事项,能解决的及时解决,难解决的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模糊答复。
    八、实行“一站式”服务。教师或学生来处办事,遇相关同志不在时,所到科(室)先代为保管资料,移交主管同志办理,办理结束后再行转交。
    九、规范服务,文明办公。工作人员对来办事人员热情接待,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服务中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十、实行效能考评制。以自评、民主测评和到基层单位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每年至少一次的效能考评。对优秀和称职者给予表扬奖励,对基本称职者要提出警告,对不称职者要批评教育,给予告诫,限期改正。
    十一、实行干部问责制和失职追究制。对于不注重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政绩不突出,工作量不饱满,对所分担的工作不积极开展,对所承担的工作不负责任,推一推,动一动的干部,要进行问责;对承担的工作不积极作为、敷衍塞责,以各种借口和理由进行开脱的干部,要追究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