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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纪委办(监察处)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02日 10:43:07    浏览量:

    一、热情接待和正确处理来信来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态度和蔼,认真处理。对于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对于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应主动告诉办理部门和单位,并主动帮助联络,或转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
    二、爱岗敬业,树立大局观念,服从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懈怠。不推诿、不拖沓,讲实话,办实事,讲究政策,严明法纪,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不徇私情。
    三、正确行使职权,切实做好各项监督、监察工作,在招投标、招生考试等执法监察工作中,带头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四、严肃执纪办案,坚决维护法规和纪律的严肃性,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纪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是非分明,努力做到不枉、不冤、不纵,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学校政令畅通。
    五、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按有关规定应回避的自觉回避。不得向被调查的对象通风报信,不对没有证据支持,未经核清事实,或超出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发表意见。
    六、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及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和宴请,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抓好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努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