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园地  -  正文
工作指南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原则和重点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20日 14:45:03    浏览量: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原则和重点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它与党的事业的发展密不可分,也是党员队伍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实现党的现阶段政治任务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重大问题。因此,正确理解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原则和重点,对于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都是至关重要的。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为了防止和纠正一些单位片面追求数量,放任自流,盲目发展;或者分指标、卡比例,搞关门主义或长期不发展等工作偏向,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方针,遵循科学的原则,有重点、有组织的进行运作。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增强党员队伍的战斗力。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一方针是根据党的政治路线制定的。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路线和工作需要以及党员队伍的状况,提出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根据当时的需要,提出过“大胆发展而不让一个坏分子侵入”的发展党员方针。在这个方针指导下,既能把那些真正愿意为共产主义奋斗的同志吸收到党内来,又防止坏人混入党内,从而保证了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全国解放后,我们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担负的任务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把党员队伍建设好,1951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后,党中央提出了“积极慎重”的发展党员方针。所谓“积极”,是为了扩大党员队伍;所谓“慎重”,是为了保证党员质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认真总结了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教训,为适应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的新任务,1988年6月,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又确立了新的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经过15年的实践,证明了这个方针是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相适应的,也是我们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的正确方针。
    这个方针的要求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吸收先进分子入党都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把好“入口”关。同时要注意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对申请入党的人,不能只看一时一事的表现,而应进行历史的、全面的考察。只有经过全面衡量与考察,符合党员标准,才能吸收入党。
   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简要、鲜明,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其核心内容是保证质量,坚持标准是保证质量的前提;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是保证质量的途径。因此,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全面准确的理解和贯彻执行这一方针。
   第一,坚持标准。这是从严治党的需要。发展党员要坚持党员标准,就是要把住“入口关”,要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发展党员工作,要克服掌握党员标准不全面的现象,防止和纠正只看业务能力和学历而忽视政治素质的偏向。党员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党员资格是申请入党的起码条件。即党章第一条规定的:“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些规定对党员的自然条件和思想、政治、组织条件提出了起码的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二是党员标准的定义是发展党员的基本条件。即党章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三是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发展党员的具体条件。即党章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八条义务和八项权利。
   第二,保证质量。就是要坚决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把思想上入党放在首位以保证党员队伍的政治质量,保证党员执行党的路线的坚定性和对共产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无产阶级政党的力量和作用,主要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取决于他们执行党的路线的坚定性和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如果发展党员的数量超过了客观可能,就会降低党员的质量,影响党的战斗力。因此,发展党员数量必须置于保证质量的前提之下,严格按照党员条件接收党员,实现发展党员工作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统一。
    在保证质量这个问题上,一定要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只讲改善结构不讲慎重发展,其结果必然是片面追求党员数量,为投机分子混入党内打开方便之门,严重损害党员队伍的质量。一种是片面强调慎重,其结果必然是产生关门主义,把大批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拒之于党的大门之外,不仅会影响党员队伍数量和质量,也会严重挫伤广大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
   第三,改善结构。就是要使整个党员队伍的结构渐趋合理,包括文化结构、行业分布结构、民族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等。
    党的建设实践表明,党员素质高低,党员队伍的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影响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行业分布等仍不合理,生产第一线的党员少,青年党员少,文化程度高的党员少。这种状况同我们党所担负的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任是很不适应的。因此,发展党员必须注意考虑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只有结构合理,才能充分发挥出整体功能。
    改善结构。首先应当改善党员队伍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结构。一方面,需要提高现有党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发展党员时要重视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而且要注意发展优秀的知识分子入党。其次应当改善党员队伍年龄结构,克服党员队伍年龄偏大,青年党员少的状况。高校要注意对大学生的教育和培养,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多吸收优秀的大学生和青年教师等入党,使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得到改善。在大学中要基本做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高年级有党支部。努力改善结构,还应当注意党员的成分、性别、民族结构等。
   第四,慎重发展。慎重发展是发展党员工作长期以来坚持的原则,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所必须的。没有这一条,前三条将落空。它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既要严格、谨慎,不搞突击,又不能长期停顿;要经常不断地把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慎重发展有三层意义;一是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一定要谨慎,不能马马虎虎,要防止各种投机分子和动机不纯的人混入党内,确保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二是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坚持经常性的工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不搞突击发展,也不能停止发展。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的议事日程,加以重视。三是必须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入党程序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各项要求,宁可少些,但要好些。徒有虚名的党员,就是白给也不要。实践证明,这样做对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总之,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可分割。在实际工作中要全面落实,不要只强调一点而忘记其他。防止片面性和盲目性,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为了全面贯彻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总结我们党长期的建党实践经验,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定要遵循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坚持党性原则。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反对和克服派性。我们必须吸取以往在发展党员中出现的各方面的偏颇现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定要坚持党性原则,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党员。既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拉入党内,也不能把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拒之于党的大门之外。
   第二,坚持重在政治表现的原则。这是保证新党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最基本的条件。要保证发展的新党员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进行坚决的斗争,就一定要通过政治表现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只有坚持重在政治表现的原则,才能正确贯彻发展党员的方针,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第三,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入党,入党意味着要干什么的时候,入党后才能自觉的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就不可能用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甚至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老百姓,损害党的形象。因此,任何采取动员或拉人入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在发展党员中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第四,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党章第五条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这里所说的“个别吸收”,就是指发展党员要在认真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党员的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个别履行入党手续,不搞集体发展或成批发展。
   坚持“个别吸收”,是我们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倡导的原则。自从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党章就明确规定:发展党员必须个别履行入党手续才有效。1950年5月中央指出:发展党员“应当是也只能是谨慎地、负责地个别接收。”1962年中央《组织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要把接收新党员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去进行,不要当作突击任务去完成。”党的十二大党章更加明确地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这就使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以党的基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对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吸收新党员,提高党的整体素质,保证党员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能够切实地把加入党组织建立在真正体现个人意志的基础上。实行“个别吸收”,能够防止在所谓“集体入党”的过程中,把一些还没有入党要求而不愿意加入党组织的人拉到党内来。坚持“个别吸收”,有利于党组织深入、细致地考察和教育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从而把那些迫切要求而又达到党员标准的积极分子及时地吸收到党内来,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要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申请人入党。一次支部大会可以同时发展两个或几个人入党(每次讨论接收新党员时不宜超过5人),但必须逐个履行手续,逐个讨论、表决通过。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党支部审批党员,不是一个一个地进行审查,而是念念名单通过了事,这种不严肃的做法,应当坚决纠正。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决不能搞集体发展、成批发展,更不能搞突击发展。
   三、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
   
    发展党员工作要有重点地进行。党在各个不同时期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曾经提出过不同的要求。确定工作重点主要是依据各个时期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党员分布情况及队伍构成状况,目的是使党的队伍更加适合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这是我们党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贯思想,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基本经验。只有明确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才能自觉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更好地为实现党的政治任务服务。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不同时期,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曾有过不同的要求和提法。1924年党中央提出“在大产业的工人里扩大我们的党,是现实的根本任务之一”。1932年1月中央要求“广大的征收工人农民及一部分贫苦的革命学生到党内来”。1935年11月中央提出“必须大批的吸收过去的青年团团员加入共产党”。1939年12月中央决定“将具备了入党条件的一部分知识分子吸收入党”。1948年5月中央要求“凡已经解决了土地问题的地区,应大批吸收新的积极分子入党”。建国初期,中央针对我们党员队伍中农民成分多,产业工人成分较少的状况,1950年5月提出,今后发展党员的重点应放在城市中,首先是工人阶级队伍中,并提出,要对农民党员的发展加以限制。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高潮的到来,1956年1月中央提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应该着重放在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级知识分子中。1957年12月中央又提出:在接收党员时,各地必须首先注意从有觉悟的老工人和优秀的高级知识分子中吸收党员;同时也要注意在党员少或者没有党员的地区和部门,适当地接收党员。1961年和1965年,中央一再强调发展党员的重点,主要是发展生产第一线,要害部门、薄弱环节。在农村主要是在贫下中农中发展,在城市主要是在工人、营业员、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中发展。无论城市和农村,都要注意在青壮年中特别是青年中吸收党员。农村,还要特别注意接收有文化的优秀青年入党。这说明,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应该根据党的政治任务和党的组织状况,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要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在1982年1月提出,“在今后发展党员的重点,应放在各行各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才能的生产、工作骨干中,放在各行各业第一线,以及党员数量少、党的力量薄弱的部门和地方。”同年中央又提出,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主要对象应是中年知识分子的优秀分子。1983年10月中央提出,当前要较多地注意在工交财贸第一线的职工,青年农民,解放军指战员,各行各业中的知识分子和高等学校、中专的学生中吸收党员,并且较多地注意在妇女中和少数民族中吸收党员。
    1983年12月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提出了基本要求,即经过三、五年的努力,在重点大学和其他规模较大的大学逐步做到低年级班有党员,高年级班有党支部。1984年4月中央书记处提出要重视并解决好优秀知识分子入党难的问题。1985年中央提出要大量发展优秀知识分子入党。进一步强调要尽快解决优秀知识分子入党难的问题。由于采取这一系列措施,经过全党各级组织几年的努力,优秀知识分子入党难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得到改善。1987年党的十三大以来,党中央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党员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明确了今后发展党员工作,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有重点地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随着党的政治任务和党的组织状况的变化,其工作重点也应有不同的要求。目的是使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布局更加合理,更加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以保证党的政治任务的顺利实现。
    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要“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要坚持党的正确理论和纲领,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就一定能够通过党这个熔炉把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党员锻炼成为工人阶级的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
   
   

          

200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