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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青妇工作

关于建立校部机关工间操轮值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6日 14:38:50    浏览量:

 

机关各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落实好工间操制度,切实提高机关教职工参与健身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各工会小组的工作积极性,经机关工会研究,决定从6月19日(周一)起每日工间操由各工会小组轮流值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轮值次序。在鼎新楼及附近区域办公的部门(单位)均要参加工间操轮值。具体值班顺序为: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友联络和教育基金管理处、审计处、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教育工会、妇委会、团委、招生办公室、注册与考试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先进技术研究院、科技开发中心。办公地点如发生变化,机关工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二、履行工作职责。各工会小组要指定一名轮值负责人,负责于每个工作日上午9:30在机关工作QQ群和微信群提醒大家做工间操。工间操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40-10:00,如因节假日调休、天气原因或停电等情况无法做操时,轮值工作依次顺延。不在鼎新楼及附近区域办公的部门(单位)也应在工间操时间组织职工开展健身活动。
三、做好领操工作。工间操时间,轮值的工会小组要选派1-2名教职工位于队伍前面或第一排领操,并对当天的到操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落实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轮值工会小组要提醒下一班接领工作,当天无法接领轮值任务的,要自行与其它工会小组协调串班,不得出现空班现象。
6月19日中午前,各相关工会小组将本单位轮值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报机关工会。
联系人:刘志伟   办公电话:85168188
手 机:15844036526
 
 
校部机关工会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