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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机关工作纪律和办公秩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7日 15:09:32    浏览量:

机关各部门(单位):

机关党委在近期检查走访中发现,各部门(单位)在工作纪律和办公秩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现就疫情期间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并按要求明确人员去向。

2.严格执行上下班作息时间,严禁无故迟到早退,严禁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脱岗,因公务需要离岗的,要向主管领导说明去向。

3.严格落实机关工作人员“五要”“十禁”规定,不准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炒股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规范机关办公秩序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情周到接待来访人员,注意个人仪表整洁,按规定摆放桌牌、佩带胸牌,党员应正确佩戴党员徽章。

5.自觉维护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区域整洁卫生,资料室等公共区域物品要摆放整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长春市公共场所禁烟的相关规定,严禁向楼外丢弃烟头和杂物。

三、积极做好疫情防控

6.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人员排查、健康申报、校内道路交通管控、体温检测、身份检查和隔离观察等各项防控措施,自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7.如有离长情况,要提前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备,主动报告自己的行动轨迹,并自觉如实填报《吉林大学教职工健康统计系统》。

8.积极配合后勤部门对办公区域、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做好所属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严格执行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用具上岗和勤洗手勤消毒等要求。

9.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错峰就餐规定,避免人员过多聚集。自觉遵守餐厅卫生防控要求,保证餐前正确洗手,保持就餐安静,减少飞沫传播,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各项要求的落实。


                      校部机关党委

                                                    2020年4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