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2020年寒假放假安排及《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校部机关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放假前,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
2、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安排好寒假期间值班人员,做到重点部位重点关注,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3、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各部门(单位)务必对所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做好水、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注意门窗要关严、锁好,发现破损及时维修。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
4、要加强师生校外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增强假期外出往返途中的安全意识,驾驶人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杜绝酒后及醉酒驾车。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提醒师生注意防火、防盗抢、防范诈骗,自觉抵制传销和校园贷活动,避免上当受骗、财物受损。
5、要加强保密安全教育。要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机关各保密要害部门(单位)要在假前对所辖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认真履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校部机关党委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