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吉林大学妇委会、工会关于评选表彰2003---2004年度“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请各部门按照评选范围要求及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形成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2004年12月20日前上报机关党委,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机关党委
2004年12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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