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秩序,提高办公效率及服务质量,方便广大师生、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建立服务师生、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现将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制定、报送常规工作流程及办事指南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范围
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面向校内、社会,接待和服务师生、群众的有关业务制定常规工作流程及办事指南。
二、制定标准
具体形式:本着方便师生、群众的原则,可采用流程图、图表、范例填写、文字说明等切实可行的形式制定。
具体内容:业务名称、办理步骤、工作内容、办理时间、办理地点、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办事指南要形式简洁、内容具体,一目了然的效果。
三、报送要求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梳理本部门(单位)有关业务,制定相应常规工作流程及办事指南。于 12月19 日前报机关党委。
联 系 人:刘志伟 关升亮 张明明
联系电话:85168188
电子邮箱:jgdw@jlu.edu.cn
四、公开公布
经机关党委审查后,各部门(单位)将常规工作流程及办事指南在网站上公布。同时,张贴在办公地点的显著位置,方便来访师生、群众查看。业务工作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更换办事指南,并要有明显的提醒标识。
校部机关党委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