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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规范使用岗位桌牌、工作胸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3日 12:11:13    浏览量:

 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

    《吉林大学校部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20115月实施后,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开始佩带工作胸牌、摆放岗位桌牌,这种做法得到师生较好评价。随着2012年校部机关机构改革和干部换届调整,很多部门同志的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机关岗位职责,规范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服务师生的长效机制,现就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规范使用岗位桌牌、工作胸牌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制作岗位桌牌和工作胸牌。岗位桌牌要带有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工作职务、岗位职责、联系电话、办公邮箱及个人相片;工作胸牌要带有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及工作职务。本着节约的原则,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动的同志,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岗位桌牌和工作胸牌。

    二、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胸牌,胸牌要戴在工作着装的左胸位置。机关管理人员要在办公桌的显著位置摆放岗位桌牌,要方便来访师生查看。

    三、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及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要将“挂牌上岗”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变机关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用实际行动兑现服务承诺,取信于师生。

    四、机关各部门(单位)请于1219前完成此项工作,机关党委将对使用岗位桌牌及工作胸牌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附:岗位桌牌工作胸牌样式

 

 

校部机关党委

201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