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适应学校机构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的组织,规范完善机关党组织设置,调整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根据《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二级党组织设置方案》要求,结合校部机关实际,通知如下:
一、机关党总支、党支部设置的原则
1.机关党总支、党支部按部门(单位)设置。
2.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或相邻部门(单位)的党员联合成立党支部。
3.党员超过50人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总支部委员会。
4.党总支、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利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
二、机关党总支、党支部设置
1.党委办公室(保密工作办公室)党支部
2.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信访办公室)党支部
3.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党校办公室(社会主义学院)、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党支部
4.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校报编辑部、电视台、大学文化建设办公室)党支部
5.党委统战部党支部
6.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党支部
7.校长办公室(北京办事处、吕振羽纪念室、法律事务办公室)党支部
8.发展规划处(政策研究室、信息工作办公室)党支部
9.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研究生培养处、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综合处)党支部
10.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党支部
11.科学技术处(工业技术研究总院、专利与成果管理办公室、重大项目办公室)党支部
12.社会科学处党支部
1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工作办公室、集体所有制人员管理办公室、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党支部
14.财务处(经费监管办公室)党支部
15.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党支部
16.公共关系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教育基金会办公室、校董会办公室)党支部
17.保卫处(党委保卫部、党委武装部、综合治理办公室、610办公室)党总支
18.审计处党支部
19.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节能办公室、房产管理办公室)党支部
20.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测试科学实验中心)党支部
21.基建处党支部
22.教育工会党支部
23.妇委会党支部
24.团委党支部
25.北区综合办公室(教务办公室、科技办公室、学生办公室、财务办公室、保卫办公室、后勤服务办公室、世纪社区)党总支
26.东区综合办公室(教务办公室、科技办公室、学生办公室、财务办公室、保卫办公室、后勤服务办公室、南岭社区)党总支
27.南湖综合办公室(后勤服务办公室、保卫办公室)党支部
28.招生办公室党支部
29.注册与考试中心党支部
30.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党支部
31.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支部
32.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党支部
33.先进技术研究院党支部
34.科技园办公室(科技园发展中心)党支部
35.档案馆(校史馆、科学技术馆)党支部
36.博物馆(考古与艺术博物馆、地质博物馆)党支部
37.网络中心(校园卡服务中心)党支部
38.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党支部
39.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党支部
40.工商管理学院党支部
三、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1.为切实加强党总支(支部)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部门(单位)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总支、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
2.设党总支的部门(单位),应先进行支部换届选举,然后进行总支委员会的选举。
3.党员人数1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设副书记1人,副书记原则上由副职担任。
4.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设副书记1人,副书记原则上由副职担任。
四、时间安排
机关各党总支和党支部的选举工作要在2013年4月10日前完成。
五、几点要求
1.选举工作由支部书记负责。在2012年12月机关处级干部换届调整中支部书记工作岗位有变动的部门(单位)及新设机构,此次总支、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由该部门(单位)现任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
2.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充分酝酿,先提出候选人,经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3.选举工作结束后,请于2013年4月10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将选举结果报送机关党委。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1207房间
联系人:关升亮
联系电话:85168931
附件1: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2: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党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吉林大学校部机关党委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