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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学校第十四届委员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9日 17:48:00    浏览量:

机关各部门(单位)党总支、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学校通知要求,现就机关党委推荐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批复,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由33名委员组成,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7名委员组成。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为40名,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为21名。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及应具备的条件
严格按照学校《关于推荐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提出的候选人提名原则及应具备的条件组织提名推荐。
三、机关党委落实 “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要充分体现党员的意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方式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一下一上”,11月6日至11月11日)
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与提名原则要求酝酿提名。每名党员可提名或附议的党委委员候选人不超过40名、纪委委员候选人不超过21名。
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将本单位酝酿提名情况汇总,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汇总表》报机关党委办公室。
2.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二下二上”,11月14日至11月17日)
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将学校党委常委会拟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本单位正式党员中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并酝酿讨论情况汇总报机关党委办公室。
3.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三下三上”,11月20日至11月25日)
机关党委将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拟定的40名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1名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反馈给机关党委委员和出席学校第十四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征求意见;并将“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征求意见情况汇总,报党委组织部。
四、“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要求
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把每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对广大党员加强党性观念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及有关文件精神,督促党员明晰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积极参与党内事务。要从学校全局出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要严肃政治纪律、严格组织纪律、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保证“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刘志伟  85168188  
材料报送邮箱:jgdw@jlu.edu.cn
 
附件:1.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汇总表
            2.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汇总表
           3机关党委落实“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校部机关党委
                                                                               2015年11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