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党总支、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和教育部及学校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建设,切实做好机关党员基本信息核实、更新及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确保每名党员能够按照党章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党组织
1.新成立的部门(单位)要向机关党委提交建立党总支(支部)的请示,明确党总支(支部)拟设委员人数及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经机关党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总支(支部)委员。
3.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党总支(支部)委员出缺的,应向机关党委提交补选党总支(支部)委员的请示,明确需补选委员名额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5.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出缺的,经请示机关党委同意后,按党章及有关规定进行补选。
6.设党总支的部门(单位),应先进行支部委员会选举,然后进行总支委员会的选举。
7.选举结束后,向机关党委报告选举结果。
8.机关党委批复。
二、统计报送党组织基本信息
机关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填写《校部机关党总支、支部基本信息统计表》,具体填写要求说明如下:
1.党总支、支部内所任职务应填写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总支委员或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支部组织委员要单独注明)。
2.党总支、支部新接收党员需填写原组织关系所在党总支、支部或基层党委,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党总支、支部转出党员(包括退休人员、工作调动人员、死亡、脱党等)需填写转出人员组织关系接收党总支、支部或基层党委名称。
请于2015年9月24日16:00前将《校部机关党总支、支部基本信息统计表》纸质版加盖本部门(单位)公章后报机关党委办公室(行政楼1207室),电子版发送至zwliu@jlu.edu.cn。
三、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需办理接转党组织关系的人员范围:机关离退休党员、因工作调动需办理组织关系的机关党员、新入职党员。
2.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应与本人行政关系相一致。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具有教师身份的机关党员(“双肩挑”干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并参加组织生活。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填写规范,转接单位要符合要求。吉林省高校工委所属47所高校及其附属中学转入的,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接转,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或“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内其他单位和外省(市、自治区)转入的须经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接转,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校内调转的,由原所在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使用本单位介绍信直接开至“机关党委”。对不符合接转要求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新转入党员到转出单位重新办理。
由机关党委转出的党员应提供接收单位党组织的规范名称。
4.各党总支、支部要指派专人对转入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对,重点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发展手续是否完备、发展过程是否符合程序等。同时要做好转出党员材料的移交工作。
5.办理完离退休手续、工作调动手续、新入职手续的机关党员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党组织报到。
6.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的同时,党员应提供个人数据包或填写《党员信息卡片》报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wliu@jlu.edu.cn,以便将党员个人信息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机关各部门(单位)请于10月15日前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四、核实、维护党员管理信息
1.机关党委将从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各部门(单位)的党员基本信息,分别发至党总支、支部书记邮箱。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对党员基本信息逐一进行核对,如发现错误或需要更新,请单独标注修改说明。各部门(单位)的核对结果经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后请于2015年9月24日前报机关党委办公室。
2.党组织信息维护的重点包括:支部建设、新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转入转出党员、党员死亡及出党情况等。党员基本信息维护的重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入党日期、所在党支部、单位职务信息、身份证号等,以上基本信息均不得为空,单位职务需填写最新信息。
3.关于系统中流动党员的处理。根据中组部及学校通知要求,系统操作中,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基层党组织超过3年(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超过5年)以上的流动党员,请基层党总支、支部本着负责的态度,尽量通知到本人,并务必于2015年9月30日前迁出;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经基层党组织同意,填写《流动党员移出党统库备案表》,将在系统中做删除处理。
不断完善机关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工作,既是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好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重要基础之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以上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式、新任务要求,增强机关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整体水平。
联系人:刘志伟
电 话:85168188
邮 箱:zwliu@jlu.edu.cn
附件:1.校部机关党总支、支部基本信息统计表
2.党员信息卡片
机关党委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