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2015年寒假放假安排及《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校部机关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机关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放假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
2、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安排好寒假期间值班人员,做到重点部位重点关注,杜绝值班人员“在表不在岗”现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3、放假前,各部门(单位)务必对所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做好水、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注意门窗要关严、锁好,发现破损及时维修。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
4、要加强师生校外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
5、要加强保密安全教育。要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机关各保密要害部门(单位)要在假前对所辖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认真履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机关党委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