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单位):
2016
年学校换届调整以来,部分机关机构名称和设置发生了变化,一些机关同志的工作岗位也进行了调整,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亮明身份、挂牌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服务师生的长效机制,现就规范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岗位桌牌、工作胸牌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按照统一要求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配齐岗位桌牌和工作胸牌。本着耐用、节约的原则,工作胸牌应为金属质地,“单位”栏应有校徽、校名和部门(单位)名称;“姓名”栏应注明职务、姓名,并可调换;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工作胸牌由原部门(单位)收回,调换“姓名”栏后供其他同志使用。原岗位桌牌和工作胸牌符合要求的可不重复制做。
二、
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胸牌,胸牌要戴在工作着装的左胸位置。要在办公桌的显著位置摆放岗位桌牌,方便来访师生查看。
三、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及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要将亮明身份、挂牌服务作为践行“两学一做”,转变机关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用实际行动兑现服务承诺。
四、机关各部门(单位)要于4月17日前完成此项工作,机关党委将对规范岗位桌牌及工作胸牌的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刘志伟 电话:85168188
附:岗位桌牌、工作胸牌样式
校部机关党委
2017
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