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总支(支部):
新学期伊始,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为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
规范
机关
办公秩序,尽快
建立与
新环境
相适应的机关工作氛围和工作状态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提高服务效能,打造师生满意的校部机关,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机关各党组织要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党支部须严格执行“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机关各党总支(支部)要制订2017年本级党组织的工作计划,重点突出开展党建工作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3月27日前报机关党委。
(一)要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学习形式可以党支部集体学习、支部委员集体学习或党小组集体学习进行,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学习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十八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新特点、新部署》《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辅导读本及学习材料。同时组织学习《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校部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
“五要”、“十禁”规定》
等。
(二)认真组织“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学期至少组织党员听一次党课,机关各党组织书记及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党员讲一次党课。机关各党组织明确每月第二周的周三下午为党日活动时间,要积极开展党的教育活动。党日活动可与“三会一课”结合进行。
(三)领导班子成员要与普通工作人员经常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诉求,解决他们的困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与普通党员要经常谈心交心,对生病住院、思想波动、遇到重大生活困难等情形的相关党员要面对面谈话;对无故不交纳党费或不过组织生活的相关党员要单独重点谈话,进行教育引导。总支(支部)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谈心交心、领导班子成员与普通职工谈心谈话要做好谈话记录。
(四)党支部须对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情况实施纪实管理,由党支部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按照会议或学习教育活动如实分类做好记录,并做好存档交接工作,存档期限一般为10年,机关党委将定期对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合理调整好分工;总支(支部)可以安排普通党员协助支委做好相关党务工作,但不得将本级党组织的党务工作随意调整给下一级党组织委员或普通党员来承担。
(五)由于换届和干部调整,一些部门(单位)的党支部成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凡党支部书记调离的,由党支部副书记或指定委员临时负责,暂不予调整;凡党支部其他支部委员调离或退休的,暂不予增补。
二、加强作风建设,积极营造师生满意的机关新环境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入驻鼎新楼办公为契机,努力提升工作状态,自觉维护工作环境,主动营造高效便捷的办公秩序,全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用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机关各部门(单位)要为前来办事的师生打开一扇门、让一个座位、倒上一杯水,坚决落实开门办公,凡正常办公时间,在办公室有人的情况下,一定要开门,为师生提供开放、便捷的办事环境。近期,机关党委将要开展以“用心服务”为主题的加强机关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教育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按照《校部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及文明服务规范用语的有关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处理行政事务、接待来访人员时要注意个人仪表整洁,做到用语规范、文明礼貌、服务热情,按照要求摆放桌牌、佩带胸牌
,
做
到
个人工作区域
整洁卫生;
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
机关工作人员
“五要”、“十禁”规定的有关要求,杜绝“庸、懒、散、推、拖”等现象,自觉维护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每个党支部要指定一名支部委员每天负责检查本单位(部门)环境卫生。由于机关机构部分单位名称和人员发生变化,机关党委将统一要求制作胸牌和桌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机关各
部门(单位)
要
积极推动创建
“
党员示范岗
”
和
“
党员责任区
”
,每个单位至少确定
1
个党员责任区并明确负责人,设立1—2 个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党员示范岗要有明确标识。党员责任区要明确到具体办公室和责任人,党员示范岗要落实到党员。
(三)机关各
部门(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
要自觉接受师生监督,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认真落实
首问负责制,
耐心明确解答师生的问题,
杜绝工作上的推诿现象
;要坚持执行
限时办结制
,
从师生需求出发,树立“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
,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效能。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会随时深入机关各
部门(单位)进行明查暗访。
(四)
行政服务中心教师
、
学生办事大厅
及财务大厅
积极推动
“师生满意窗口”
活动,工作人员要坚持“专业化指导、规范化服务、亲情化沟通、透明化流程、智能化管理”的工作理念,以崭新的面貌和饱满的热情竭诚为师生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贴心服务。
三、落实有关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材料整理工作。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形成的班子、班子成员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按照学校要求统一整理到《2016年度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中,纸质稿经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并于3月27日前报机关党委,电子稿发送到机关党委邮箱。
(二)做好党课讲稿和视频的整理工作。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党员处级领导干部在党支部、支委会、党小组或单位一定范围内讲完的党课内容整理成讲课提纲或党课讲稿,文件格式不限,Word文档、PPT、微党课视频均可;收集整理后建立党课档案,电子稿于3月31日前发送机关党委备案。以后机关各党组织开展的讲党课内容均要整理建档。
(三)做好党组织关系及工会关系接转工作。各部门(单位)在完成党费补缴的基础上,及时办理工作岗位变动人员、退休人员或新入职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和工会关系。
1
、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拟转入机关党委的党员,请到党员原所在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拷贝党员个人信息数据包报机关党委;如无数据包请填写《党员信息卡片》发送到机关党委邮箱。拟从机关党委转出的党员,请明确拟转到的党委名称和交纳党费情况,直接来机关党委开具介绍信,并拷贝党员个人信息数据包。
2
、工会关系接转工作:拟转入机关工会的教职工,请将工会关系从原所在工会转出,并将身份证号及所在工会小组名称报到机关党委办公室;新入职或没有登记会员信息的教职工,请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企事业版)发送到机关党委邮箱。拟转出机关工会的教职工,可直接到机关党委办公室或电话申报办理。
联系人:刘志伟 电 话:85168188
邮 箱:jgdw@jlu.edu.cn
附件:1、2016年度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
2
、党员信息卡片
3
、工会会员登记表(企事业版)
机关党委
2017
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