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到,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统筹抓好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工作体制。在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中,应该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才队伍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创新观念积极搜索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
自去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文件,以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为突破点,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制度。这是人事管理上的深层次、全面的改革。教育部也先后发布了若干关于岗位设置管理文件并已全面启动实施。我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吉林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并已经教育部批复,即将启动实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矛盾错综复杂,需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加以分析解决。
在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很多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特别是新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以后,有些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必然会给高校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甚至可能会影响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一、关于“双肩挑”干部问题
目前高校领导干部“双肩挑”的情况比较普遍,主要有两类情况,一是指高校管理人员同时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并按专业技术职务兑现了工资。而且新的人事制度改革后,很多岗位将不再允许“双肩挑”,而管理人员如不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在工资待遇上就要远远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就会极大地影响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对此,我认为,高校的管理人员有其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特殊性,他所面对的群体基本全部是高级知识分子,而本身高等教育管理又的确业务性很强,需要具备很强的专业知识的人来提高管理层次。因此,高校管理人员也应该同时聘任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另一类是指在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同时还是某个研究领域的业务骨干。对于这些干部人们看法不一,有人认为他们具有很强的专业背景,熟悉相关业务,有益于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有人认为,虽然他们都是业务骨干,但很多人不懂管理,特别是在担任领导岗位后逐渐荒废了自己的专业,这就导致他们既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领导者或管理者,又丧失了原有的专业优势。而且新的人事制度改革后,很多岗位将不再允许“双肩挑”,他们何去何从,将面临重要的抉择。对此我认为,对于专业性质很强的业务部门如科技、、社科、教务、研究生、学科等部门,需要有一定业务背景的人来担任,但在任职期间应主要以管理工作为主而不应再投入过多精力从事专业工作。
二、关于职员制问题
职员制也是大家关心的一个话题,对于高校是否应该实行职员制认识也不一致。有人认为职员化是一种趋势,教授就是教授,职员就是职员,应该把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服务人员区分开来,分类管理,当然在一些特殊岗位应该有所变通。也有人认为,职员制并不完全适合高校。因为在高校,专业学术人员上升的空间比较大,速度也很快,而专职的管理干部上升的空间比较小,上升的速度比较慢,因此同样是年轻人,从事管理工作的就不如从事专业学术研究的发展空间大,待遇也有很大差异。从事管理工作的年轻人会感觉前途比较迷茫,因此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就会较差,愿意从事管理工作的年轻人会越来越少,时间久了可能会影响整个管理队伍素质和水平的提高。对此,我认为上述观点都有其道理,关键是职员的体系设计如何统一二者的矛盾,如何缩小职员与专业技术系列之间的待遇差别,为职员的晋升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只要解决了这一问题,高校职员化就能够顺利推行。
三、用工制度面临巨大挑战
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高校可能面临着很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临时工问题。中国的高校很多规模很大,有的聘用的临时工甚至多达近,聘用的临时工很多没有签订合同。这些临时工有些工作时间很短,但有些已经在高校里工作了很长时间,有的甚至长达十几年,高校除了付他们固定的工资以外没有其他任何福利或者保障,这在中国的高校里情况比较普遍。而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要为临时工配备保险等待遇,这必然要增加成本。所以现在有些高校就采取一些措施,希望把一些临时工转移出去,如有些高校和劳务公司合作,进行劳务派遣,通过缴纳管理费的方式间接结束和临时工之间的关系。但事情并非像高校想象的那样简单,这种所谓劳务派遣的方式很难真正解除和临时工之间的关系。另外,一旦解除和临时工的劳务关系,还要给予他们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也使高校十分苦恼,因而,高校现在既不希望保留太多的临时人员,又不敢轻言解雇他们,否则立刻面临高额的经济补偿。
除此之外,新的《劳动合同法》也将对大学生就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很多高校现在不愿增加人员,因为正式合同签订以后要兑现保险等各种福利待遇,因而会增加大笔开支。新的合同法使得高校必须对原有的用工制度进行改革,许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四、关于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的问题
教育部门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上一直强调不搞评聘分开,要评聘合一,不搞职务任职资格,因此,部属高校执行的一直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在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后,如何将职务聘任过渡到岗位聘用,是一个难点。我认为,从本次岗位设置管理的体系上来看,没有突破原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体系框架,是在原来的专业技术职务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体系下进行的,因此必须将二者结合起来进行,不能两层皮,否则就会走弯路。但从长远来看,我认为应加快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逐步淡化职称评审,淡化身份,强化岗位聘用,将职称逐渐作为一种社会化评审,全面实行岗位聘用制度。
五、关于岗位聘用与社会保障制度问题
实施岗位聘用制度是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关键一步,其实质就是改变固定用人制度,实现合同管理,平等协商,有进有出,对于科学管理,对于调动人员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制约改革深化的瓶颈就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滞后,目前国家也在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扩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省份范围。目前,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的情况下,实施岗位聘用制度,需要我们要积极思考,探索多渠道安排解决解聘、未聘人员,同时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的稳定,使改革顺利进行。(人事处 顾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