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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体会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12日 15:42:11    浏览量: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会议对反腐倡廉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新举措,为做好新时期反腐倡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高校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与任务,理解和把握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的基本精神,立足本职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把握反腐倡廉的新论断

3万字的十七大报告,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继承和创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统一。在报告的三大板块十二个部分中,都直接或间接涉及反腐倡廉内容。新的重要的论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实际,报告明确提出了“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反腐倡廉工作”到“反腐倡廉建设”既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创新,又是对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的提升。反腐倡廉是党风廉政建设乃至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腐倡廉建设”的表述更科学,更符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

——强调“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全党特别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体现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客观事实;体现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将会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全党全社会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良好环境的形成。

——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三个更加注重”的提出,是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的丰富和发展,“三个更加注重”也使十六字方针更加具体化。它进一步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辨证关系,指明了立足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思想意识等方面消除腐败隐患,从源头防治腐败的基本工作思路。相对于惩治腐败而言,预防腐败的工作难度更大,只有坚决落实“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强化治本抓源的各项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为推进学校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空隙和漏洞,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在一定时期仍然会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一些不正之风纠而复生、屡纠不止,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高发期。受大环境的影响,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突出地表现在违纪违法案件还时有发生,并呈多发趋势,严重损害了教育声誉。近几年我校也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涉案人员甚至有学校的中层管理干部。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反腐倡廉的任务十分艰巨。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注意把贯彻十七大精神和上级的有关要求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讲求效果,狠抓落实,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推进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同时要处理好反腐倡廉建设和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关系,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统筹兼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二)要认真贯彻“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坚持“三个更加注重”,其精神实质就是要把预防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贯彻“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必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思想教育。预防为主、教育为先,是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之策。要坚持把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贯穿于学校的各项工作之中。结合学校实际,分层次地开展廉政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以懂法守法为重点,加强对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职业道德教育。运用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教育效果。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教育全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依靠制度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有效之举。要结合学校的实际,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在抓制度建设的同时注重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把制度建设与加强管理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结合起来,与源头治理、与预防职务犯罪结合起来,把反腐倡廉工作逐渐引导到制度建设的轨道上来,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保障作用。三是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通过健全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综合运用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教代会工会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等形式,有效地将学校管理权力、学术权力的运行过程纳入被监督的范畴,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运行机制。特别要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他们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防止个人独断专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同时要做到关口前移,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围绕腐败易发多发部位和领域,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重点时段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要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坚决惩治腐败。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也是遏制腐败现象的重要措施。当前我国的消极腐败现象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在这种情况下,惩治腐败必须抓紧抓实。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保持和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突出办案重点,探索办案新思路和新方法,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化案例分析,强化警示教育。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把查案的过程变成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过程。

在办案中充分运用惩治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对违纪违法行为毫不留情地予以追究和惩处,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通过有力惩治,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通过坚决打击少数腐败分子,彰显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把消极腐败现象降到最低程度,为学校的和谐发展创造清廉的环境。

党的十七大明确了今后五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新的贡献。(纪委办公室  张朝晖  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