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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校部机关工作人员“五要”“十禁”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8日 15:43:52    浏览量:

校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整改整治工作安排,结合机关实际,现就关于落实校部机关工作人员“五要”“十禁”规定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统筹谋划,层层压实责任。要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和党员大会,学习传达《吉林大学校部机关工作人员“五要”“十禁”规定》(以下简称《“五要”“十禁”规定》)《吉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将要求传达到全体机关人员,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效能。

二要注重示范引领。机关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五要”“十禁”规定》各项要求,亮明身份上岗服务。各部门要持续推动“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师生满意窗口”建设,深入挖掘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关爱师生创新服务、模范遵守纪律规矩的各类先进典型,做好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教育引导全体机关人员自觉形成“学先进、争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要加强检查督导。各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落实《“五要”“十禁”规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并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虚心听取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机关党委将持续开展作风建设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学校师生的民主监督;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工作委员会将组织督导员对机关人员的履职情况、服务态度、服务能力及工作状态等进行随机检查和抽查,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梳理反馈,督促各部门将其与内部查摆问题同步整改。

四要推动整改整治。认真落实主题教育整改整治要求,巩固深化“机关管理服务效能提升攻坚行动”的各项举措,持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机关党委统一印制并发放“五要”“十禁”规定》标牌,各部门须在各科室办公区域及办事大厅的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以便机关人员事事警醒、学校师生时时监督。对照主题教育整改整治任务,各部门要积极推动“信息化机关”“流程化机关”“学习型机关”“互动式机关”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消除信息孤岛,打通业务壁垒,持续提高机关运行效率。

五要坚持问责问效。各部门要针对落实“五要”“十禁”规定》发现的问题,结合整改整治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着力整改。对机关人员日常工作中的不端行为或错误做法,各部门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基层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党委将予以通报,责令整改;对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机关作风建设监督电话:85168758、85168188

机关作风建设监督邮箱:jgdw@jlu.edu.cn

 

附件:吉林大学校部机关工作人员“五要”“十禁”规定

 


校部机关党委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