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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2日 13:39:43    浏览量:

校部机关各部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

根据学校2023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员工财产安全,现将校部机关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关于2023年元旦和寒假假期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寒假期间,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健康监测,感染新冠后如出现服用退烧药后仍发烧超过38.5℃,并连续超过两天等较为严重的就诊指征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要重点关注家中老人、小孩、孕妇和有其他基础疾病人员,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人员要做好加强针接种。寒假期间要少出门、不聚集,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讲卫生,有症状、早就医。

2.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放假前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做好水、电、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关严、锁好门窗,发现破损及时维修,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强化教职工安全意识,提醒教职工在购票、返乡、校等活动时提高警惕,保管好个人财务,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被偷、被抢、被骗等。不得参与非法传销、传教、集会等活动。

3.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合理安排寒假期间值班人员,畅通相关信息报告渠道。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防火检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第一时间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并妥善处置。

4.各部门要加强保密安全教育,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各保密要害部门要在假前对所辖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监管力度,认真履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校部机关党委

20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