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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校部机关党委开展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6日 09:19:31    浏览量:

校部机关各党总支(支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度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就校部机关党委做好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9日13:30鼎新楼A区752召开述职评议会议。

2021年3月19日前,各党支部完成对支部书记的民主测评。

2021年3月22月前,机关党委确定、公布考核结果。

2021年持续推动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组织实施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开展。民主测评环节由各党总支、支部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组织。

三、范围和方式

述职评议考核范围为校部机关党委所辖全体党总支、支部书记,其中任现职时间不满6个月的,可提交工作总结,不参加述职评议考核。述职方式分为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两种。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机关党委将确定20名党支部书记参加本次现场述职其他党支部书记参加书面述职,3年内完成现场述职全覆盖。

各党总支书记参加书面述职,与党支部书记一并评议、一并考核,具体参照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有关要求执行。

四、主要内容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主要围绕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贯彻落实党内有关法规制度、党建与中心任务融合推进、把握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六方面开展。具体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度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执行。

五、方法步骤

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坚持从严从实、落细落小,要统筹安排、有序推进,重点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一)扎实做好述职评议考核准备

1.开展检查调研。党总支、支部书记要采取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总结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情况,摸准实情、查找差距、发现问题,为述职做好准备。机关党委将对各党总支、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调研,深入了解党总支、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2.撰写述职报告。党总支、支部书记在前期充分准备基础上,要严格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自己动手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分“成绩清单”“问题清单(含简要原因分析)”和“任务清单”三部分,其中“成绩清单”篇幅不超过三分之一、“问题清单”篇幅不少于三分之一。述职报告以2000字左右为宜,现场述职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严把审核关口。党总支、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形成后,机关党委将安排专人进行初审,并最后由机关党委书记审阅把关。

(二)认真组织开好述职评议会

述职评议会以机关党委会扩大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机关党委负责人主持,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联系确定相关部门(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党总支(支部)书记参加。会议主要议程包括:

1.参加现场述职的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发言;

2.参会人员随机提问;

3.机关党委书记“一对一”点评;

4.机关党委书记作总结讲话;

5.组织参会人员对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的党总支、支部书记进行现场测评。

述职评议会前,机关党委将把全体党总支、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印发参会人员进行预审,参会人员于3月17日到鼎新楼A区709领取述职评议票(样票)进行预审测评。

会议结束后,各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将述职报告在本党组织范围内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组织党员群众开展民主评议

各党总支、支部要组织所在单位的党员、群众对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应集中进行,实际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民主测评票(附件1)按照党委组织部制定统一格式自行印制,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务于2021年3月19日前将《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民主测评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机关党委,民主测评票作为支部党建材料由各党支部自行留存

(四)确定党支部书记考核结果

依据述职现场测评和支部内部民主测评情况,机关党委将对党总支、支部书记进行综合评定。现场测评和党支部内部民主测评所占权重原则上以5:5为基准。根据综合评定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确定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结果。

评定为“好”等次的,测评“好”得票率一般应达到80%;评定为“较好”等次的,测评“较好”以上(含“较好”)得票率一般应达到80%;评定为“一般”等次的,测评“一般”以上(含“一般”)得票率一般应达到60%;测评“一般”以上(含“一般”)得票率未达到60%的,一般评定为“差”等次。

(五)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后,将以书面形式向党总支、支部书记本人反馈。党总支、支部书记要以适当方式在本党组织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机关党委将把抓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使用推荐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一般”“差”的,机关党委将进行约谈、限期整改。

(六)督促整改落实

1.各党总支、支部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上级点评、述职评议和考核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情况要在下一年度述职报告中作出说明。

2.机关党委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督查等方式,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人:田轲

联系邮箱:jgdw@jlu.edu.cn

联系电话:85168758


附件:1.民主测评票

2. 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民主测评情况统计表



校部机关党委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