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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校部机关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6日 15:14:22    浏览量:


 

机关各党支部、保卫处分党委、教育技术中心党总支:

根据中央有关通知要求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关于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校部机关各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2021319日(星期五)前完成。

二、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

三、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学习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以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深入查摆问题

1.党支部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重点检视学校通知中要求的4个方面问题和差距,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

2.党员要对照“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三)开展谈心谈话

1.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

2.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述职汇报、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按照学校要求,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

2.述职汇报。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

3.民主测评。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1)的方式,对正式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表》由党支部集中收回、统计与保管。

(五)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正式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参评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六)结果运用

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吉林大学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七)抓好整改落实

1.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机关党委备案。

2.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整改第一责任人,在机关党委组织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和向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机关党委将给予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有关要求

本次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形式与往年有所不同,请认真研究部署,确保落实到位。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实现正式党员全覆盖。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

2.机关党委委员应至少列席1个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

3.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4.请各单位填写《XXX党支部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统计表》(附件2)及《XXX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附件3),于2021319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盖章)、电子版报机关党委综合科。

联 系 人:孟欢

联系电话:85168188

联系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707

联系邮箱:menghuan@jlu.edu.cn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民主测评表

2.XXX党支部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统计表

         3. XXX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

 

 

                             校部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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