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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机关党组织会议记录纪实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8日 10:59:51    浏览量:

 

机关各党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积极推进查摆问题的整改进程;根据《关于启用基层党组织通用会议记录模板的通知》(校党组字〔2016〕72号)要求,现就规范机关党组织会议记录的纪实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支部)按照“三会一课”分类纪实管理的原则统计好所需会议记录本的数量,到机关党委领取新印制的《基层党组织通用会议记录本》。
二、各党总支(支部)2017年以来召开的党员大会、支委会和上的党课必须使用新发放的会议记录本分类记录。已使用过的旧版会议记录本要做好验收存档;未使用的旧版会议记录本可用做党小组会议记录或记录党组织活动的其它内容,避免浪费。
三、各党总支(支部)要按照《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定期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定期上好党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各党总支(支部)要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对“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实施纪实管理,由党总支(支部)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如实做好记录。要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发言的原话或主要观点及会议形成的重要决议;会议内容记录完毕后,要经党总支(支部)书记及记录人签字确认。会议记录本每年春季学期由各党总支(支部)验收后自行存档备查,并做好交接工作。
五、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把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纪实管理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机关党委将对会议记录情况定期组织检查。
联系人:刘志伟
电 话:85168188
 
 
校部机关党委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