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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青妇工作

关于组建校部机关合唱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6日 18:21:44    浏览量:

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第二届吉林大学“铭记历史圆梦中华”主题合唱比赛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校部机关决定由各部门(单位)选派人员组建合唱队参加比赛,现将合唱队员选派原则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要具有一定的歌唱基础,去年或前年参加过校部机关合唱队的人员请优先推荐。
二、选派人员要具有正常参加合唱排练及演出的身体条件,做到善始善终,尽量避免中途换人。
三、各部门(单位)要合理安排好合唱队员排练、演出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证合唱排练及演出时间。
四、机关各部门(单位)可超出名额比例选派人员报名参与机关合唱队,但不得少于名额分配数量。
五、请各部门(单位)按照《校部机关合唱队各部门(单位)名额分配表》于11月17前16:00前将选派人员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发到指定邮箱:taoxl@jlu.edu.cn。
六、具体排练时间及地点请合唱队员及各部门(单位)联系人关注机关工作QQ群和短信通知。
七、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通过组织参与机关合唱队,加强沟通和了解,增进情感和友谊,在学校比赛中充分展现机关人员的良好风貌。
联系人:陶秀丽         电话:85168262
刘志伟                85168188
附:校部机关合唱队各部门(单位)名额分配表
 
机关党委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