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在“两优一先”表彰和创建“党员示范岗”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励机关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机关党委推进落实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宣传展示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在“两优一先”表彰和创建“党员示范岗”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机关崇尚先进、学习榜样、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激励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敬业奉献、不懈奋斗,为着力提高机关服务能力,增强师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活动时间
学习身边榜样活动从2021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并在以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
三、活动安排
(一)挖掘先进典型,制作电教素材(9月底前)。机关各部门(单位)要深入总结挖掘“两优一先”表彰对象和“党员示范岗”的模范事迹,自主制作党员教育电视片、微视频等电教素材。机关党委将按照“政治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能力过硬”的标准从中选树机关管理服务先进典型,并与党委宣传部共同录制一批讲得精彩、内容生动、形式鲜活、手法创新、制作精良、党员欢迎的精品电教素材。
(二)讲述身边榜样,推动学习热潮(10月上旬至12月底)。各党组织要利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以及主题党日等载体,采取党支部书记首先讲、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先进典型示范讲、普通党员争着讲等方式,讲述身边榜样先进事迹,畅谈学习榜样心得体会,努力掀起向榜样对标学习、勇争先进的热潮。
(三)宣传榜样事迹,凝聚吉大力量(10月上旬至12月底)。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手机、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介,广泛宣传身边榜样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整理“身边榜样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报送至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选送优秀典型推荐到党委组织部进行集中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安排,扎实有序做好“学习身边榜样”活动的组织与宣传工作。9月底前将本部门(单位)选树的先进典型材料及视频素材报送机关党委。
(二)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部门(单位)要把推进落实“学习身边榜样”活动作为落实党支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措施,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坚定信仰、笃定前行,积极投身到学校各项事业建设和发展之中。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校内媒介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推介,努力在校部机关形成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
校部机关党委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