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组织: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调整和优化部分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方案》有关要求及校部机关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调整理顺机关党组织隶属关系,强化党员队伍管理,突出机关党建工作优势,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机关党委研究,并报党委组织部同意,现将机关部分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整方案
(一)部分非校部机关机构党组织的设置调整
北区事务办公室、东区事务办公室、南湖事务办公室、西区事务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测试科学实验中心等六家单位党组织关系仍暂时保留在机关党委。四个校区事务办公室及测试科学实验中心分别成立党支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所属党员仍编入教务处党支部。
(二)保卫处党总支及所属党支部的设置调整
撤销保卫处党总支,设立保卫处分党委,下设党支部若干。各校区保卫办公室、门禁卡办公室、考古博物馆保卫科及地质博物馆保卫科等单位所属党员编入保卫处分党委下设各党支部。
(三)部分下设延伸机构的单位党组织的设置调整
1.学生工作部:保持原党支部设置,北区、东区、西区学生办公室所属党员编入学生工作部党支部。
2.财务处:保持原党支部设置。北区、东区、西区财务办公室所属党员编入财务处党支部。
3.教务处:保持教务处党支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党支部、教育技术中心党总支及下设各党支部设置。北区、东区、西区教务办公室所属党员编入教务处党支部。
4.科研院:原科学技术处党支部调整为科技管理办公室党支部,原科技开发中心党支部调整为科技开发办公室党支部,先进技术研究院党支部保持原设置。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公室所属党员,北区、东区、西区科技办公室所属党员编入科技管理办公室党支部。
(四)新成立校部机关机构党组织的设置调整
1.政策与法规办公室:成立政策与法规办公室党支部,由机关党委指派党支部临时负责人。
2.资产管理处、后勤处:撤销原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党支部,分别成立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和后勤处党支部。
3.实验室管理处: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支部调整为实验室管理处党支部。
(五)部分更名校部机关机构党组织的设置调整
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党支部调整为人力资源处党支部,原基建处党支部调整为基础建设办公室党支部,原校友联络和教育基金管理处党支部调整为校友和基金工作办公室党支部。
(六)科技园办公室党支部的设置调整
撤销科技园办公室党支部。科技园办公室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产业党委。
二、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摸清党员底数,及时联系机关党委综合科,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同时,根据人员编制调整安排,做好党员党费交纳系统、新时代e支部、学习强国系统及工会会员系统的人员调整工作。
2.根据调整方案,新成立的党组织要明确本单位的组织架构,按照组织程序选举产生各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
3.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出缺的,经与机关党委沟通后,可由机关党委指派党支部负责人。
联系人:孟欢、田轲
电 话:85168188、85168758
机关党委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