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为进一步加强校部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校部机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工作执行力,根据《吉林大学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本届督导员任期已满,经校部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在各学院重新选聘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观察分析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处事公道,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原则上要与校部机关相关部门(单位)有一定的工作交流,对机关工作情况较为了解。
(四)各学院教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在校本科生(剩余在校时间2年以上)、研究生(剩余在校时间1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
二、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理解学校决策部署和制定的政策措施,熟悉校部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并认真学习研究,积极为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出谋划策;
(二)根据工作安排,对校部机关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职业道德、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监督评议,提出整改意见;
(三)收集、整理并反馈学校师生对校部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对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作风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
(四)对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建议;
(五) 完成校部机关党委委托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审核督导员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切实把能够履职尽责、作风公道正派的师生推荐到督导员岗位上来。
(二)本次选聘工作本着“个人自愿、党委推荐、民主择优”的原则实施。请各学院党委推荐本单位教职工督导员1人(上届工作成绩突出且本人有意愿继续担任督导员的教职工优先推荐),请学生工作部推荐本科生督导员3人,研究生工作部推荐研究生督导员2人。
(三)督导员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吉林大学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推荐表》,教职工督导员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本科生督导员由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研究生督导员由研究生工作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2月21日前报送校部机关党委综合科(鼎新楼A707),电子稿发送至jgdw@jlu.edu.cn。
(四)校部机关党委将召开专门会议,为确定的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颁发聘书,并布置相关工作。
联系人:孟欢 电话:85168188
附件:《吉林大学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推荐表》
校部机关党委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