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促进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党支部活动方案立项工作的通知》(校党组字〔2018〕174号)要求,现就做好党支部活动方案立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
二、活动主体
校部机关各党支部。可以是单个党支部独立组织,也可以多个党支部联合组织。
三、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
1.活动方案立项可以由各党支部独立申报,也可以由几个党支部联合申报,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2.立项审批后,校部机关党委将从留用党费或校部机关党建专项经费统筹部分划拨经费给予支持,党费和党建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每个“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000元。
3.资助经费在各党支部按照结项要求完成结项后划拨。已批准立项项目,当年没有组织实施的,视为自动放弃,校部机关党委不予划拨资助经费。
四、工作步骤
1.项目设计(2018年10月29日前)。
各党支部围绕活动主题,研究确定项目方案。
2.项目申报(2018年10月31日前)。各党支部将初审后的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一式1份)和立项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纸质版送校部机关党委,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项目审批(2018年11月15日前)。校部机关党委成立项目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数量、项目内容、参与人数、申请经费等方面综合考量、评选定级,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若干,并予以公示。
4.项目实施(2019年8月中旬前)。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质量,同时加强宣传。
5.项目验收(2019年8月底前)。各项目组根据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填写结项汇总表(附件3),同时提供项目开展的佐证材料(照片、校内快讯等),纸质版送校部机关党委,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请以“项目负责人姓名+支部名称”命名)。校部机关党委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验收,评审结果将在校部机关党委主页公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坚持导向。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此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积极参与,认真策划。机关各党支部均要参与本次活动立项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参与和指导所在党支部或联系党支部开展活动。要按照学校要求的活动内容和形式(详见校内通知《关于开展党支部活动方案立项工作的通知》),结合机关党组织的自身特点,围绕活动主题,就加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等策划活动内容。
3.注重宣传,务求实效。各党总支(支部)要利用各种媒介及时宣传、报道活动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创新成果,将本次活动立项作为激发党组织活力的重要载体,切实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未尽事宜,请与机关党委综合科联系。
联系人:孟欢
电 话:85168188
地 址:中心校区鼎新楼A707
邮 箱:menghuan@jlu.edu.cn
附:1. 校部机关党支部活动方案立项申报表
2.校部机关党支部活动方案立项汇总表
3.校部机关党支部活动方案结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