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校部机关做好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6日 10:14:00    浏览量:

机关各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组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校部机关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校部机关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在2018331日前完成

二、基本要求

校部机关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三、主要内容

(一)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机关各党组织要按照学校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统一思想和行动。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即支部委员)和党员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

(三)各党支部以支委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党支部班子和班子成员都要形成发言提纲。

会上,支部书记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支部班子成员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明确努力方向。

要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将会议材料及时归档。

特别说明:1.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各党总支部不单独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总支委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个别部门(单位)因人数原因无法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民主评议党员要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设立党小组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但民主测评仍需通过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落实。具体程序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认真落实。

四、有关要求

1.本次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形式与往年有所不同,各党支部要认真研究部署,确保落实到位。

2.党员人数较多的且已建立党小组的党支部,批评和自我批评可以分党小组进行,但民主测评还是要以党支部大会的形式进行,请准确把握、严格落实。

3.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本次民主评议党员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各党支部要请结合实际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4.各党支部就支部班子及党员整改情况要定期通报情况,机关党委将开展督促检查。

5.党员领导干部是支委会成员的,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不是支委会成员的,要列席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

6.各部门(单位)的党员主要负责人要对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

7.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请各党支部要认真填写《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统计表》,并于46日下班前将《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及《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纸质版报机关党委。

联 系 人:刘志伟

联系电话:85168188

联系邮箱:zwliu@jlu.edu.cn

附件:1.学校关于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 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201836

校部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