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形成全员育人的工作环境,学校决定在机关干部中选聘义务兼职学生班主任。
一、重要意义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保证。班主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之一。从机关干部中选聘义务兼职学生班主任,是深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新时期高校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也是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对于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机关干部能力和素质,切实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等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学生班主任从机关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干部特别是中青年干部中选聘,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任期不少于两年。机关干部任学生班主任由学生处负责审核,机关党委负责审批,其工作受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日常工作接受年级辅导员的协调。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2.热心学生工作,关心学生成长;
3.熟悉大学生思想发展规律和心理特点,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 相关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学生班主任工作职责
1. 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2. 抓好学风、考风建设,特别要抓好纪律建设。
3.做好学业指导与成才指导,加强学生自我成才意识的培养。关心学生学习情况,及时收集、分析各门课程的各类考试成绩,协助做好学生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教育工作。
4.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服务、科技创新等社会实践活动。
5.经常深入学生班和寝室,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收集和反映学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配合辅导员做好各项学生日常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五、报名方式
按照学校的要求,学校鼓励机关干部兼做班主任。根据自愿原则,向机关党委提出申请,填写《吉林大学机关干部兼职学生班主任申请表》,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由学生处审核同意后,报机关党委批准。经批准后的兼职学生班主任的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统一协调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11月10日
联系电话:5168009 联系人:杨婷婷
附件:《吉林大学机关干部兼职学生班主任申请表》
机 关 党 委
学生工作部(处)
200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