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及上级文件精神,机关党委号召校部机关广大共产党员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工作,鼓励广大共产党员积极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为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尽一名共产党员的义务,交纳数额不限。
收缴办法按校党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党员交总支、支部,总支、支部汇总后上缴机关党委,机关党委统一上缴校党委组织部。截止时间为5月23日下班前。
请各支部认真传达学校党委组织部及中组部文件精神,通知到每一位党员。
特此通知。
校部机关党委
200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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