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2016年暑假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校部机关暑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放假前,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
2、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安排好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做到重点部位重点关注,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3、放假前,各部门(单位)务必对所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做好水、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注意门窗要关严、锁好,发现破损及时维修。根据学校要求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4、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提醒师生员工在自习、购票、返乡、回校、旅游、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活动时要提高警惕,保管好个人财务,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被偷、被抢、被骗,避免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火灾事故,不要参与非法的传销、传教、集会等活动。
5、要加强保密安全教育。要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机关各保密要害部门(单位)要在假前对所辖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认真履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6、在中心校区行政楼、文科实验楼办公的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暑假修缮期间的管理工作,按照学校通知要求集中好办公室及所属房间的钥匙,保管好贵重物品和重要文献资料,归整好办公物品和家具设施,确保公共财产及个人物品安全。
机关党委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