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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大学校部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落实方案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5日 13:24:25    浏览量:

校部机关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吉林大学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现就2016年在校部机关广大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推进落实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蔡

副组长:冯正玉 王利锋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登攀 史成刚 巩英春 闫国生 孙长智 陈希贵

周春国 宫皓宇 聂宏凯 顾旭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校部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日常工作。

二、学习要求

校部机关全体党员要严格按照《吉林大学“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具体方案》的要求,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统一起来,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教育中做出表率,紧密联系领导工作实际,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机关各党支部要根据方案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以规定学习书目为基本教材,将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讨论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与践行合格党员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学做互进、知行合一、以知促行,教育引导全体机关党员切实做到“学思践悟”,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三、学习方式方法

(一)个人自学(5月上旬至12月底)。党员领导干部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机关各党总支、支部要因地制宜,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引导和鼓励全体党员学思践悟,撰写学习体会。

(二)集中学习讨论(5月上旬至11月底)。制定2016年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集中学习计划,发挥机关党委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机关各党总支、支部和广大党员自觉主动抓好专题集中学习。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每学期开展2次专题学习讨论。机关各党总支、支部或党小组每学期要召开2次全体党员会议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每次学习讨论围绕1个专题组织开展。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学习讨论可分4个专题进行。

1讲政治、有信念专题(5月中旬前)。重点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讨论。

2讲规矩、有纪律专题(6月底前)。重点结合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进行学习讨论。

3讲道德、有品行专题(9月底前)。重点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好干部”“好教师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讨论。

4讲奉献、有作为专题(11月底前)。重点结合学习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学校十三五改革与发展规划等进行学习讨论。

机关各党总支、支部要结合部门(单位)情况,针对不同岗位党员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学习讨论题目,既紧扣主题、又贴近实际,让党员学得进去、议得起来。

(三)创新方式讲党课(5月上旬至12月底)。机关各党支部要结合专题集中学习安排党课内容,每学期至少安排2次党课。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鼓励并带动普通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开展讲党课活动。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基层党支部书记要亲自讲党课;鼓励和提倡广大机关党员以自身成长经历或吉大故事身边党员故事等为主题,通过专题报告、座谈交流、微信互动等灵活方式讲党课。

(四)践行合格党员(5月上旬至12月底)。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教育和引导全体机关党员明确职责任务,时刻铭记党员身份,推动全体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提高服务能力创先争优。通过创建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发挥优秀党员的典型示范作用,切实做到一个点带动一个面、一个人辐射一群人。机关各党总支、支部要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鼓励、支持和指导本部门(单位)党员以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主动解决师生现实需求,自觉接受基层监督,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和联系师生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展现机关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服务全校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附:校部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落实方案分解表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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