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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7日 13:44:28    浏览量:

各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校部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服务效能,主动营造勤政廉洁、优质高效的工作环境,根据《吉林大学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制度》,上一届督导员任期已满,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在各学院重新选聘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二)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观察分析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处事公道,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 三)原则上要与机关相关部门(单位)有一定的工作交流,对机关工作情况较为了解。
( 四)学校各学院的教职工或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年龄55周岁以下(学生督导员要求剩余在校时间一年以上)。
( 五)身体健康。
二、工作职责
( 一)认真学习理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策部署和制定的政策措施,熟悉校部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并认真加以研究,积极为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出谋划策;
( 二)根据工作安排,对校部机关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职业道德、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监督评议,提出整改意见;
( 三)收集、整理并反馈学校师生对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对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作风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
( 四)对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建议;
( 五) 完成校部机关党委委托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有关要求
( 一)请各学院党委认真审核督导员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切实把能够履职尽责、作风公道正派的师生推荐到督导员岗位上来。
( 二)本次选聘工作本着“个人自愿、党委推荐、民主择优”的原则实施,建议各单位推荐教职工或学生代表1人(也可各推荐1人)。
( 三)督导员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吉林大学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推荐表》,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请于2016年3月23日前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行政楼1207室),电子稿发送至机关党委邮箱。
( 四)机关党委将召开专门会议,为确定的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颁发聘书,并布置相关工作。
联系人:刘志伟    电话:85168188
邮 箱:jgdw@jlu.edu.cn。 
 
附:《吉林大学校部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推荐表》
  
 
机关党委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