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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公共区域显示屏类设备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8日 10:29:08    浏览量:

校部机关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宣传部通知要求,现将校部机关开展公共区域显示屏类设备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放置于公共区域的各种大屏设备,例如电视机、LCD(或LED)电子屏、LED滚动屏等

二、检查要点

(一)开展设备自查。检查放置于公共区域的电视机,判别是否为智能电视。如果是智能电视,应禁用无线上网功能。原则上不在公共区域放置智能电视机。

(二)增加安全意识。检查电子屏的控制主机,查杀病毒、木马,更新补丁,修补安全漏洞。控制主机如果需要上网,必须使用有线网,并使用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禁止使用无线网。

(三)指定设备负责人。每台设备应确定责任人,并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并做巡查记录。

(四)填写设备自查表。根据自查情况,各单位填写《公共区域大屏类设备自查表》。如果本单位有多台设备,每台设备填写一页。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学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举办报告会、文学沙龙等活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宣传阵地的管理,做到举一反三。

2.各单位务于1022日(周一)下班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确有相关设备的单位要结合检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连同《公共区域大屏类设备自查表》纸质稿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机关党委综合科(鼎新楼A707室),电子稿发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jlu.edu.cn。经检查没有显示屏类设备的单位也要做到“零报告”。

3.各校区综合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教育工会、档案馆、博物馆等已经参加学校工作布置会的部门(单位),请将自查自纠材料直接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王巍,电话:13504472551

4.各单位如需技术协助,请直接联系大数据与网络管理中心,联系人:玄光哲,电话:13756550808

附件:公共区域大屏类设备自查表

 

 

校部机关党委

20181017